Saturday, April 28, 2012

誰都不可能一直陪著你。

1.
前陣子回去看看舊家。
很懷念中學的時候,放學回家,拋了書包,來個冷水澡後,就是更新部落格。那時候自己感受的就只是青春陽光和偶爾的小雨滴。而這種心情,在離開舊家以後就再也沒出現過了。
對啊,那些在舊家的人和事也再也沒出現過了。

2.
有些事不是我不告訴你。而是我不想,還有我不要。
有些事就是不想還有不要告訴任何人,只能留給自己。
有些事只有自己有權利知道。
其實我也不想,也不要這樣的... ...




我以為我誰都找不到了。
後來我才覺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。



3.
曾經有一位長輩告訴我,當你失去你的至親,那就是你失去全世界的時候。
所以我總是很害怕自己,害怕自己忘了怎麼去珍惜。

因為有時候,我真的就這樣忘了。


4.
前晚刮起大風,下了場很大很大的雨。
我卻拜託老天爺,希望他把這場大雨下得更大,更久。
拜託。
拜託把所有的煩惱和悲傷都洗切吧。

You know my name. Not my story.
5.
從來就沒有人有資格講評你。
除非他們都知道你所有的故事,經歷你所經歷過的一切。


6.
你知道嗎?
昨晚我又夢見你了。
我迷迷糊糊地記得那個時候我的臉龐留著兩行無聲無形的淚水。你走向我,要給我個擁抱。而我卻把你給推開了。
原來在夢裡,我也可以那麼堅強。

7.
噓。
讓我告訴你一個秘密。
你知道嗎?
誰都不可能一直陪著你。




" 學會承受痛苦。
有些話,
適合爛在心裡,
有些痛苦。
適合無聲無息地忘記。
當經歷過,
你成長了,
自己知道就好。
很多改變。
不需要你自己說。
別人會看得到。"
- 幾米


Saturday, April 14, 2012

四三二號房。


一,
我很忙。
我知道這是最不能接受的藉口。但是我想說,我真的很忙。
原諒我離上個帖子已經有好幾個月了。雖然我自己也不能夠接受我自己的藉口 :/
別擔心。因為我心裡一直都有這個家。這個家,也一直都在。

二,
室友睡著了...入眠的時間是晚上十一時左右。
我今天用了一整天的時間來收拾行李。把我擺在這裡的所有東西全都放進箱子裡頭、袋子裡頭。我把所有屬於我的東西都帶走,就只有感覺...住在這裡的感覺。我想唯獨這個是我無法帶走的。或許幾天或是幾個禮拜後,我住在這僅只有幾方尺的感覺,就會完全被忘了吧...
這份感覺應該也不會很重要。但是畢竟在這裡熬過、快樂過、經歷過,所以我覺得有一天,我還是會想念吧。雖然這房間很舒適,但是老實說,我真的不怎麼喜歡住在這裡。
除了家,我想我大概哪裡都不喜歡長期住下來。

三,
也不知道該為今天打些什麼。我只想在呆在這間房的最後一晚,留下些文字...留下些感覺。
在打這篇帖子的時候心情平和;我正在聽李閏珉的 ' Beloved '。
電腦屏幕出現的網頁是面子書和三頁YouTube.
我寫到這裡的時候聽見門外有人經過。大概有四至五下拖鞋碰地的聲音後,我聽見關門聲。我猜測是對面房的朋友剛上完廁所。呵呵。


四,


我按了按電話,看見上面顯示着2:16a.m. 我的鬧鐘壞了。從上個學期開始,秒針旋轉的速度就變得很不規律。我並不覺得鬧鐘很重要,所以我乾脆把鬧鐘面擺向牆壁。它面對著牆壁,也好一段時期了。

五,
這個時候我又聽到不遠處的腳步聲。凌晨二時多分了,大概這四樓的人,有好幾個都像我這樣不想睡覺吧。她們到底在幹嘛呢? :/

六,
哦不。我現在有點肚子餓。幸好櫃櫥裡的乾糧都沒了。我好像聽見有人在pantry泡美祿。

七,
很靜。
我說過我會把便利貼貼滿整道牆壁。結果我沒做到。
我說過,我很忙。真的。:(

八,


我想這裡也沒什麼值得我留念的地方。除了空調以外。

九,
四三二號房。我會記住你的。
下次遇見另一位新主人時,請記得告訴她曾經有這麼一個女孩在這間房間裡奮鬥過、熬夜過、狂哭過、狂笑過、頂不住壓力而狂吃過、看電影過、自拍過、與室友和四三四號房的女孩有說不完的故事過、被螞蟻咬過、打死小蟑螂過、被壁虎嚇得亂七八糟過、為報告發瘋過、與好友睡在一張床過、燙過衣、煲過水、折過衣、掃過地、燒過麵包等等等等。
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,她搬了進來;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,這女孩搬走了。她說,她搬到了個離夢想更近的地方。祝福她。

十,
室友睡着了。
關燈。
晚安。 :)